要警惕全球呼吸機訂單背后存在的風險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快速蔓延,海外醫療物資緊缺的問題日益凸顯,中國呼吸機正在成為各國搶購的主要目標,這與目前只有中國疫情得到控制,具備了外銷能力密不可分。長期以來,諸如口罩等中低端醫療產品我國產能居世界首位,而呼吸機等高端醫療設備領域仍與國外有較大差距。此次全國人民抗擊疫情取得的成績,為中國制造的醫療物資出口贏得了機遇,但在巨大的市場面前我們應該保持平常心。
要警惕蜂擁而至訂單背后存在的風險
標準不一和國際貿易經驗缺失的商業風險。首先,對于中國生產商來說,CE認證資質(歐盟強制產品認證)和FDA(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認證批準是進入歐美市場的敲門磚。目前,由于中外對于醫用產品的標準不一,在外方訂貨緊急的情況下,一些中國廠家為了趕訂單臨時轉產,并且未與買方進行有效溝通,出現產品規格和質量不符合對方要求的現象,無疑增加了口罩、防護服、呼吸機等相關醫用物資生產企業的市場風險。二是由于缺乏國際貿易經驗,對國際貿易流程不熟悉易造成損失。由于時下受疫情影響國際經濟形勢不好,一般國際貿易中存在的履約、匯率、保險、運輸、結算和政府政策等傳統風險加大,再加上部分利欲熏心的不法商人,內外勾結從中行騙牟利,特別是抓住口罩等已形成產能的防疫物資生產企業,利用他們對出口國家法律法規不熟悉,或者節約成本等心理,簽發出一些無效的認證,導致企業在后續出口過程中需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此外,我國的法律對于捐贈行為的法律后果規定相對寬松,但西方國家法律體系復雜,捐贈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失依然可能負法律責任。
遠離市場帶來售后和服務不到位的信譽風險。與口罩、防護服等醫療物資不同,呼吸機等設備的研發與生產僅完成了第一步,安裝、培訓、售后服務等是實現正常使用的重要環節。而且,呼吸機并非普通產品,在各個國家都屬于管制類,我國屬于二類醫療器械,在歐洲屬于三類。呼吸機出口看似是一次巨大的機會,但這種出口業務與傳統的大宗貿易有區別,存在出口風險。此前捷克和菲律賓都曾稱中方檢測試劑盒錯誤率高,后查實為醫務人員使用方法不當所致。檢測試劑盒尚且如此,對于像呼吸機這樣更為復雜,對醫護人員使用能力要求非常高的設備,若因安裝或操作失誤對病人的生命造成威脅,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更大。此外,在疫情發生前中國只有少數呼吸機生產企業有出口經驗,真正有出口運營能力的中國呼吸機制造企業并不多。
效率和成本掩蓋不了的技術風險。中國制造參與國際競爭中的高效率和低成本的優勢,對于高端產品出口作用有限。目前,我國醫療產品出口依舊以中低端為主,在高端醫療設備方面受疫情影響,核心部件進口不暢及物料供應短缺,成為我國產量短期內無法大幅提高的主要原因。我國呼吸機制造企業部分零部件可自主供給,但渦輪壓縮機、傳感器、芯片等核心部件仍主要靠從瑞士micronel、美國霍尼韋爾、日本SMC等公司進口,據估計約占關鍵零部件的30%~40%。此外,其他醫療產品也是不同程度存在核心技術難題,還有的國產零部件,其性能、一致性、可靠性和壽命等也很難達到國外同類產品水平。
穩扎穩打才能真正抓住中國制造的機遇
標準和貿易積極與國際體系有效對接。最近,一些歐美國家開始認可KN95等中國口罩的標準,這是一個積極的信號。為進一步推動我國醫療物資走向世界,我們還應該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知識儲備。企業需深入了解中外醫用物資的不同標準、性能要求、技術規范和法規,以及歐美防護用品準入要求和認證流程等,以降低市場風險。二是加快產品標準與國際出口標準接軌。開展標準對比及關鍵缺項完善,修訂過時和落后的產品標準,對目前尚缺的標準及時補充,為醫用物資標準制訂開通“綠色出口通道”。三是在把好我國出口關時,也按照國際慣例要求進口國家和地區對進入本國市場的醫療物資進行質量把控。建立我國醫療物資合格供應商和合格產品名錄,并及時更新與發布,推薦給各國采購中使用。
用服務推進市場建設。一是可借助中國向世界提供國際救援醫療隊伍的良好契機。通過援外醫療人員加強對當地醫護人員培訓,指導醫生規范使用醫療產品、熟練操作呼吸機等醫療設備。二是加快建立境外技術服務網絡。利用現有部分企業已經建立的國外服務窗口,開展線下的直接服務,用快速有效的服務穩定市場。三是建立線上服務網絡。提供不同語言版本的產品使用視頻,積極發展遠程醫療和檢測診斷、遠程維護與升級、技術支持等售后服務新業態,鼓勵醫療器械、制藥設備企業開展產品延伸服務,從提供產品向提供整體解決方案轉變。
推動關鍵技術自主可控。一是鼓勵企業在疫情期間開展本土化材料、設備和零配件的進口替代,建立上下游互助機制,聯手破解呼吸機等設備的短期產能瓶頸。二是加大技術研發。設立專項資金,重點圍繞關鍵零部件、控制系統、關鍵材料等“卡脖子”環節,大力推進創新性技術研究。加大對呼吸機等重點高端醫療設備的研發資助,加快填補國產化。三是引進吸收與自主創新并舉,“以我為主”掌控核心技術。
加強出口管控避免授人以柄。近日,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藥監局發布了《關于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明確要求出口的相關醫療物資必須取得國家藥品監管部門的相關資質,符合進口國(地區)質量標準要求。這一規定的出臺,彰顯了我國政府應對國際抗疫需要,又維護中國制造聲譽的信心。建議要多方配合醫療物資出口管理。除海關和藥監部門外,要從生產環節重點支持符合要求的企業,從資金、稅收、配套等各方面給予傾斜。其次,以受援國為突破口打開市場。通過直接指導提高醫療設備認可度,同時加強輿論宣傳和引導,邀請媒體現場觀摩、采訪等不同形式,用事實樹立中國制造形象。另外,分類指導醫療物資出口。鼓勵成熟的國產醫療產品擴大出口,如口罩、防護服等;支持優質的國產設備增加出口,如重點企業的呼吸機、檢測試劑盒等;防止無資質產品出口,避免破壞我國醫療物資擴大市場占有率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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